工作岗位: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副主任 具体职责业务: 1. 负责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招生、答辩和教学培养等相关工作 2. 负责法律硕士实务导师聘任和管理工作 3. 协调、落实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的其他工作任务。 办公室:明德法学楼617室 办公电话:010-62511339 邮箱:flss_ruc@163.com